“先注册后清产核资”等重组方式,回避了国企改革的相应规定程序,使重组对象的选择、国有资产的核实确认及职工安置等重大事项失去了管理、监督和保障,为重组方任意推进零资产或负资产兼并搭建了权力平台。
人达公司“入主”种业集团两年多时间,不仅没有救活企业,反而以企业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及发展业务为由,转移企业大量资金,并通过核销库存商品、核销应收账款及廉价处置资产等方式,侵吞已收回的账款、库存商品及资产处置款。该公司退出前,一个月就廉价处理了20多辆汽车,其中一辆价值145万元的奔驰吉普,仅卖了30多万元。
如今,人达公司不仅未能“借壳上市”,其董事长因涉嫌犯罪而被逮捕。该公司53平方公里的土地林权证是如何取得的?其土地资产评估价值是否真实?为何能够顺利参与种业集团的重组?凡此种种,像谜团一样有待进一步揭开。